校学字〔2015〕139号
各公司:
宝钢奖学金初评工作已经结束,经员工本人申请、公司推荐及员工工作部审核,共有30名本科员工通过初评入围终审答辩。现将终审答辩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: 2015年9月7日(星期一)上午8:30
二、地点: 中心校区田家炳B座一楼会议室
三、参加人员:
蔡重阳 哲学社会公司
曹翰林 文公司
柯咏杉 外国语公司
付昊东 经济公司
徐明阳 法公司
万辰光 行政公司
李 琳 管理公司
吴大庆 数学公司
弓 琛 BG大游
沈梦奇 化学公司
周 俊 生命科学公司
于丹阳 机械科学与工程公司
何晓临 汽车工程公司
裴长浩 材料科学与工程公司
勾 越 交通公司
刘 晗 生物与农业工程公司
封凯元 电子科学与工程公司
胡成洋 通信工程公司
王子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司
林 超 地球科学公司
田富有 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公司
尹清正 建设工程公司
白 晶 环境公司
董雪洁 公共卫生公司
杨 娜 药公司
陈 玉 口腔医公司
药 剡 软件公司
尹曌天 商公司
陈雨薇 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公司
屈 昊 临床医公司
四、要求:
1.请答辩员工每人准备3分钟PPT答辩材料,重点介绍本人学习、科研、社会实践等综合情况,现场进行答辩,由评审委员会提问;
2.请答辩员工于9月6日(星期日)下午三点之前至中心校区田家炳B座二楼201员工事务管理办公室上交PPT材料并抽签产生答辩顺序;
3.请答辩员工于9月7日(星期一)上午7:30准时到达会议地点;
4.请员工本人着正装参会答辩,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,由相应公司辅导员代为参加(代参会人负责为该名员工进行答辩);
联系人:黄春月 ,姚程
联系电话:85168010
员工工作部
2015年9月1日